12岁女孩遭车祸不幸离世,亲生父母和养父母同时起诉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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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附近还有200块钱的爱情吗” 12岁女孩遭车祸不幸离世,亲生父母和养父母同时起诉索要赔偿……
12岁女孩遭车祸不幸离世,亲生父母和养父母同时起诉索要赔偿……
普法时间
Q1:
王举祥夫妇说自己是郭艳的养父母,但是他们没有办理收养手续。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关系应该怎么认定?
A1:
从法律上来讲,收养关系确实是不成立的,但是收养关系不成立不影响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事实上存在的抚养关系。收养和抚养这两个法律概念是不一样的。收养它旨在建立一种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抚养更多考虑的是事实上对于子女的照料、教育,使得子女能够健康地成长。
Q2:
本案当中,一方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一方是养父母,您觉得哪一方才能是这起案件的权利主体呢?
A2:
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需要考虑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和规范目的到底是赔什么。对此学理上还是有争议。已经达成的共识是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赔偿,不是死者的遗产,而是对与死者有密切关系的生者的赔偿。本案死者还未成年,从出生到她生前的这段过程的抚养所付出的时间、精力、金钱、情感,我们是可以切实感受到、理解到和认识到的。这样产生的损失,在本案当中我赞同把赔偿请求权给予她的养父母。
Q3:
法不外乎人情。这起案件产生了法与情的冲突,像这样的案件会不会推动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呢?
A3:
成文法永远要面临这样的困难,就是要以有限的规范来调整无限丰富的生活关系,要以一般性的、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特殊的个案。要达到个案的公平正义,实际上需要讲究一定的法学方法,就是要在尊重成文法的前提之下重新考虑,制定法在面临具体个案的时候如何解释和适用。这个案子的裁判效果我觉得应该是不错的,符合伦理、道德、情感,也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文心得:
近日,一则令人感动的故事在绍兴附近广泛传开,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对年轻情侣,用仅有的200块钱,创造了一段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
据了解,男主角小明和女主角小芳是绍兴市某高校的大学生。因为学业压力大,两人都没有打工的时间。然而,他们并没有因此放弃彼此,反而用节约的方式来维系彼此的爱情。
小明与小芳每个月的生活费仅有200块钱,但他们用这些钱过上了非常简单却幸福的生活。他们只在学校里吃最廉价的食堂饭菜,从来不奢望吃外面的小吃零食。他们也不去电影院看电影,而是在宿舍里看免费的在线电影。每周末,他们会去公园散步,享受大自然的美景。